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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

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(指导性案例 192 号)

案情简介

非法获取、出售人脸识别信息的刑事案件(附带民事公益诉讼)。

法律分析

确认人脸识别信息属于刑法上的"公民个人信息"——为《意见》第 20 条"侵犯公民个人信息"条款在 AI 场景的适用提供连接点。

相关法律

《刑法》第 253 条之一(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);对应《意见》第 20 条。 --- | 《意见》条文 | 缺口内容 | 已作诚实标注的稿目 | |---|---|---| | 第 4 条(AI 复活逝者) | 数字复活纠纷尚无公开判决 | 逐条解读版、全案例版 | | 第 5 条(AI 开盒) | 民事公开判例暂缺,第 5 条先行布局 | 两稿均标注 | | 第 8 条(人格权禁令) | AI 场景适用禁令的公开判决尚未出现 | 两稿均标注 | | 第 11 条(智驾民事) | 产品责任公开民事判例总体尚少 | 两稿均标注 | | 第 13 条(开源大模型) | 涉开源大模型公开判例尚未出现 | 两稿均标注 | | 第 14 条(AI 发明人) | 国内尚无公开"AI 发明人"判例 | 两稿均标注 | --- - **最终稿**:《解读_最高法涉AI意见_逐条解读_智谱版本_20260908.md》——引用本汇编约 40 组核心案例(含全部 34 组案号); - **存档稿**:《解读_最高法涉AI意见_专业解读_全案例版_20260908.md》——本汇编 90 组案例的完整来源(其"判例速查"附录按条文分组,与本汇编分组一致); - 官方援引案例(10 组)均以"最高法《理解与适用》援引"标注;元典案例库检索案例均以"元典案例库"标注;天驰君泰盘点线索案例均已经元典案例库与公开信息复核。 **说明**:本汇编为写作留档与检索工具,基于公开材料整理;案号、当事人信息与裁判事实以正式裁判文书为准,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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