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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正当竞争 · 2024

电商数据 ToB 比价案

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、入选最高法发布的 2025 年人民法院 | 〔2024〕浙02民初562号

案情简介

八名被告(关联公司分工协作、实际控制人交叉持股)利用技术手段绕开平台反爬措施、截取 Cookie,抓取某电商平台非公开商品数据,加工形成比价分析后向企业用户有偿提供(ToB 模式)。

法律分析

法院对数据按公开程度分层保护:已公开数据可有限利用,非公开数据未经许可不得获取。突破反爬抓取非公开数据、对外提供的数据不实却未作提示、扰乱竞争秩序三重因素叠加,构成不正当竞争;关联公司分工协作、实控人交叉持股的构成共同侵权,自然人股东承担连带责任——ToB 数据产品不能成为爬取非公开数据的免责理由。

相关法律

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 2 条、第 12 条第 4 项;对应《意见》第 16 条(数据权益分层保护)。

裁判全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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