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格权 · 2024
"孟某配音包"案(否定样本)
案情简介
原告主张被告配音包产品使用了其声音。法院认为原告声音多变,涉案配音包无法使一般公众与特定自然人产生联系,不构成侵权——声音可识别性要件的反向确认。
法律分析
法院认为原告声音多变、涉案配音包无法使一般公众与特定自然人产生联系,不构成侵权——可识别性要件的反向确认。
相关法律
《民法典》第 1023 条第 2 款;对应《意见》第 4 条。
原告主张被告配音包产品使用了其声音。法院认为原告声音多变,涉案配音包无法使一般公众与特定自然人产生联系,不构成侵权——声音可识别性要件的反向确认。
法院认为原告声音多变、涉案配音包无法使一般公众与特定自然人产生联系,不构成侵权——可识别性要件的反向确认。
《民法典》第 1023 条第 2 款;对应《意见》第 4 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