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格权
梁某诉某人工智能公司案(全国首例"AI 幻觉"侵权案)
案情简介
模型生成内容出现"AI 幻觉"式错误并致原告受损,原告诉服务提供者承担侵权责任。
法律分析
法院首先明确人工智能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,不能独立作出有法律约束力的意思表示,"模型自己生成的"不能终结责任判断;归责适用过错责任,最终认定服务提供者已履行服务功能显著提示说明义务、功能可靠性基本保障义务和服务协议约定的注意义务,不具有过错,未判平台担责。
相关法律
《民法典》第 1165 条第 1 款(过错责任);对应《意见》第 3 条"归责原则+过错六因素+技术可能性上限"的实践原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