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/ 司法案例 / 008
不正当竞争 · 2024

"文心一言"产品名称案

〔2024〕渝0192民初4813号

案情简介

他方将"文心一言"抢注为企业字号并经营使用。法院认定足以造成混淆、攀附他人商誉,构成不正当竞争,判令停止使用并赔偿损失,股东承担连带责任。

法律分析

认定抢注企业名称构成混淆,构成不正当竞争。

相关法律

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 6 条(企业名称混淆);对应《意见》第 2 条。

裁判全文

展开 / 收起全文

查看原文